根據《財政部、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》(財稅〔2016〕36號),自2016年5月1日起,在全國范圍內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(以下稱營改增)試點,建筑業、房地產業、金融業、生活服務業等全部營業稅納稅人,納入試點范圍,由繳納營業稅改為繳納增值稅。
廣東省國家稅務局、廣東省建筑業協會共同編制出臺《廣東省建筑服務增值稅納稅遵從指引》,旨在更快更好地貫徹執行中央精神,在全省范圍內統一政策和執行口徑,給予征納雙方共用的納稅遵從指引,全面推開廣東省建筑行業營改增試點工作,構建規范、和諧的征納關系,幫助建筑企業明晰生產經營各環節稅務相關等問題,達到減負增效的目的。
本指引為試行版,僅供參考使用,近期將視工作需要繼續征求有關管理部門的意見和建議,并進一步修改完善,具體執行以法律、法規、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為準。
附件:廣東省建筑服務增值稅納稅遵從指引(試行 V1.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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